? 雙酚A學名2,2-雙(4-羥基苯基)丙烷,簡稱雙酚基丙烷(BPA),英文名稱bisphenol?A。雙酚A是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產聚碳酸酯、環氧樹脂、聚砜樹脂等多種高分子材料。研究發現,在受熱后,BPA很大可能從容器或包裝材料中遷移到食物和飲料中。接觸到BPA可能會影響到神經功能發展和免疫系統的功能,尤其是對嬰幼兒而言。BPA還能模擬雌性荷爾蒙,擾亂內分泌系統,可能引發生育問題、性早熟、影響胸部發育和生殖功能,甚至導致各種與激素相關的癌癥。
有關雙酚A對人體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報告使其變得臭名昭著,特別引起了有嬰幼兒父母親的擔心。現在生產廠家都避免讓人們認為其產品含有這種化學物質。歐美等多個國家地區禁止兒童用品中使用雙酚A。
以下為部分國家地區對雙酚A的要求:
國家/地區 |
產品范圍 |
限值 |
|
歐盟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其它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 |
0.6毫克/千克 |
||
玩具 |
0.1毫克/升(遷移限制)?(2015年12月生效) |
||
安撫奶嘴夾 |
0.1毫克/升 |
||
兒童使用及護理產品–餐具和喂養用具 |
0.03毫克/毫升 |
||
兒童使用及護理產品–飲水容器 |
0.03毫克/毫升 |
||
安撫奶嘴 |
0.125毫克/升 |
||
法國 |
食品接觸包裝、容器和餐具,以及出牙嚼器和安撫奶嘴 |
禁止 |
|
丹麥 |
供3歲或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接觸容器 |
禁止 |
|
奧地利 |
奶嘴和出牙嚼器 |
禁止 |
|
比利時 |
供3歲或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接觸材料 |
禁止 |
|
瑞典 |
3歲以下兒童食品包裝涂料和涂層 |
禁止 |
|
南非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巴西 |
奶瓶 |
禁止 |
|
阿根廷 |
奶瓶 |
禁止 |
|
厄瓜多爾 |
奶瓶 |
禁止 |
|
美國 |
聯邦 |
嬰兒奶瓶和吸管杯 |
禁止 |
粉末狀和液體嬰兒配方食品包裝 |
禁止 |
||
加州 |
供3歲或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0.01ppm |
|
消費品 |
警告標簽 |
||
芝加哥州 |
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康乃迪克州 |
可重復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熱敏紙或收款機收據紙 |
禁止 |
||
特拉華州 |
供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伊利諾斯州 |
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緬因州 |
兒童產品 |
禁止 |
|
馬里蘭州 |
兒童護理產品 |
禁止 |
|
嬰兒配方食品容器 |
0.5ppb |
||
明尼蘇達州 |
兒童產品 |
禁止 |
|
嬰兒配方食品、嬰兒食品或兒童食品容器 |
禁止 |
||
紐約州 |
兒童護理產品 |
禁止 |
|
蘇福克郡 (紐約州) |
熱敏紙 |
禁止 |
|
奧爾巴尼郡 (紐約州) |
供兒童使用的飲料容器 |
禁止 |
|
斯克內克塔迪郡? |
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飲料容器 |
禁止 |
|
洛克蘭郡? |
飲料容器和吮吸/磨牙產品 |
禁止 |
|
佛蒙特州 |
嬰兒配方食品或嬰兒食品的塑料容器或塑料罐,可重復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嬰兒配方食品或嬰兒食品罐 |
|||
美國 |
華盛頓州 |
兒童食品/飲料容器 |
禁止 |
運動水壺 |
|||
兒童產品 |
通報(CHCC) |
||
威斯康星州 |
供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馬薩諸塞州 |
可重復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內華達州 |
供4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嬰兒食品或嬰兒配方食品的容器 |
|||
蒙諾瑪縣? |
奶瓶、吸管杯和運動水壺 |
禁止 |
|
加拿大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中國 |
奶瓶 |
禁止 |
|
橡膠、涂料和膠合劑原材料制成的食品容器及包裝 |
0.06毫克/千克 (遷移限制) |
||
PC成型品 |
0.05毫克/升 |
||
臺灣 |
嬰幼兒用奶瓶 |
禁止 |
|
聚碳酸酯(PC)食品接觸物品 |
0.6?ppm |
||
韓國 |
奶瓶 |
禁止 |
|
馬來西亞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近年來,各國及地區不斷加強持雙酚A管控力度,在此建議企業高度重視雙酚A的禁用要求并及時開展應對工作,降低貿易風險。
? 雙酚A學名2,2-雙(4-羥基苯基)丙烷,簡稱雙酚基丙烷(BPA),英文名稱bisphenol?A。雙酚A是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產聚碳酸酯、環氧樹脂、聚砜樹脂等多種高分子材料。研究發現,在受熱后,BPA很大可能從容器或包裝材料中遷移到食物和飲料中。接觸到BPA可能會影響到神經功能發展和免疫系統的功能,尤其是對嬰幼兒而言。BPA還能模擬雌性荷爾蒙,擾亂內分泌系統,可能引發生育問題、性早熟、影響胸部發育和生殖功能,甚至導致各種與激素相關的癌癥。
有關雙酚A對人體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報告使其變得臭名昭著,特別引起了有嬰幼兒父母親的擔心。現在生產廠家都避免讓人們認為其產品含有這種化學物質。歐美等多個國家地區禁止兒童用品中使用雙酚A。
以下為部分國家地區對雙酚A的要求:
國家/地區 |
產品范圍 |
限值 |
|
歐盟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其它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 |
0.6毫克/千克 |
||
玩具 |
0.1毫克/升(遷移限制)?(2015年12月生效) |
||
安撫奶嘴夾 |
0.1毫克/升 |
||
兒童使用及護理產品–餐具和喂養用具 |
0.03毫克/毫升 |
||
兒童使用及護理產品–飲水容器 |
0.03毫克/毫升 |
||
安撫奶嘴 |
0.125毫克/升 |
||
法國 |
食品接觸包裝、容器和餐具,以及出牙嚼器和安撫奶嘴 |
禁止 |
|
丹麥 |
供3歲或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接觸容器 |
禁止 |
|
奧地利 |
奶嘴和出牙嚼器 |
禁止 |
|
比利時 |
供3歲或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接觸材料 |
禁止 |
|
瑞典 |
3歲以下兒童食品包裝涂料和涂層 |
禁止 |
|
南非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巴西 |
奶瓶 |
禁止 |
|
阿根廷 |
奶瓶 |
禁止 |
|
厄瓜多爾 |
奶瓶 |
禁止 |
|
美國 |
聯邦 |
嬰兒奶瓶和吸管杯 |
禁止 |
粉末狀和液體嬰兒配方食品包裝 |
禁止 |
||
加州 |
供3歲或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0.01ppm |
|
消費品 |
警告標簽 |
||
芝加哥州 |
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康乃迪克州 |
可重復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熱敏紙或收款機收據紙 |
禁止 |
||
特拉華州 |
供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伊利諾斯州 |
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緬因州 |
兒童產品 |
禁止 |
|
馬里蘭州 |
兒童護理產品 |
禁止 |
|
嬰兒配方食品容器 |
0.5ppb |
||
明尼蘇達州 |
兒童產品 |
禁止 |
|
嬰兒配方食品、嬰兒食品或兒童食品容器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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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 |
兒童護理產品 |
禁止 |
|
蘇福克郡 (紐約州) |
熱敏紙 |
禁止 |
|
奧爾巴尼郡 (紐約州) |
供兒童使用的飲料容器 |
禁止 |
|
斯克內克塔迪郡? |
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飲料容器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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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蘭郡? |
飲料容器和吮吸/磨牙產品 |
禁止 |
|
佛蒙特州 |
嬰兒配方食品或嬰兒食品的塑料容器或塑料罐,可重復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嬰兒配方食品或嬰兒食品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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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
華盛頓州 |
兒童食品/飲料容器 |
禁止 |
運動水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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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產品 |
通報(CHCC) |
||
威斯康星州 |
供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馬薩諸塞州 |
可重復使用的食品或飲料容器 |
禁止 |
|
內華達州 |
供4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嬰兒食品或嬰兒配方食品的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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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諾瑪縣? |
奶瓶、吸管杯和運動水壺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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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中國 |
奶瓶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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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膠、涂料和膠合劑原材料制成的食品容器及包裝 |
0.06毫克/千克 (遷移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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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成型品 |
0.05毫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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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
嬰幼兒用奶瓶 |
禁止 |
|
聚碳酸酯(PC)食品接觸物品 |
0.6?p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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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
奶瓶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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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近年來,各國及地區不斷加強持雙酚A管控力度,在此建議企業高度重視雙酚A的禁用要求并及時開展應對工作,降低貿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