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歐盟發布法規(EU) 2015/1006,在(EC) NO 1881/2006法規中新增附錄關于食品中(尤其是大米和大米產品)中無機砷最大限量的規定。此類產品是嬰幼兒和兒童最容易接觸無機砷的產品。
無機砷為砷在環境中的一種形態。砷的無機形態較有機形態毒性更強,并可能致癌。
關于無機砷對人體健康的風險評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食物鏈污染物科學專家組(CONTAM Panel)于2009年10月12日采納了食品中砷的檢測方法的意見[1]。在該檢測方法中,CONTAM Panel認為,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衛組織下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規定的15 μg/kg而暫定的每周耐受攝入量(PTWI)不再適用。因為數據顯示,無機砷可能會導致肺癌、膀胱癌和皮膚癌,且接觸低于JECFA規定的限制也可能會導致一系列不良反應。?
CONTAM Panel從流行病研究中確定了劑量反應數據,并且確定了可能導致肺癌、皮膚癌和膀胱癌與皮膚損害的每日基準劑量置信下限值(BMDL01)在0.3到8 μg/kg之間。因此,CONTAM Panel確定每日膳食攝入量平均值在BMDL01范圍內,而歐洲主要消費者攝入量則是(包括三歲以下兒童)該值的2到3倍。
因為大米是嬰幼兒和兒童重要的食物成分,(EC) No 1881/2006法規[2]附件As(III) 和 As(V))第3.5部分(砷(無機))中關于大米和大米產品中砷的最高限量規定如下:?
生糙米(精米或精白米)0.20? mg/kg
蒸谷米和糙米0.25? mg/kg
華夫餅干、煎餅、薄餅干和年糕0.30 mg/kg
嬰幼兒和兒童米制品0.10 mg/kg
2016年1月1日新法規條例生效前,成員國和食品經營企業將有時間適應砷的最大限值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