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國家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水果制品、糕點、酒類、餐飲食品等4類食品18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8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一、具體抽檢情況
一、廣東美佳樂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廣達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佳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木瓜片,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四會市國潤日用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旺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四會市萬樂福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豐縣厚樺食品廠生產的遮浪馬仔糕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深圳市湖爾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采購的標稱重慶市涪陵區裕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財記香辣榨菜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整改措施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各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應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